春节是我国一个古老的传统节日,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的风俗习惯,有许多还相传至今。那么正月三十习俗有哪些?以下是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七的习俗大全。
初二迎婿日,姊妹相聚会
大年初一为四时之始,人们以早为贵,早有所成,一切占先。过了“四始”日,人们就不再讲究“早”字了,可以睡个大懒觉,民俗故有“大年初一起五更,大年初二日头红”的说法。
大年初二,出嫁的女儿会带着丈夫及儿女回娘家拜年。夫婿要同行,俗称[迎婿日]。回家时携带礼品,名为[带手]或[伴手] ,这一天,回娘家的女儿一定不要空手,要带一些礼品和红包,分给娘家的小孩,并且在娘家吃午饭,否则那可是对娘家的不在乎啊。
这一天,儿女们都在家,所以,一家人也会选择这一天拍张全家福,大年初二回娘家的习俗,提供了一个聚会的机会,让平时忙碌许久未见的姊妹们,得以闲下来、叙叙旧、话话家常。
大年初二,这一天孩子们格外喜洋,都会提着鲤鱼灯去讨个好意头。
大年初二看望朋友
初一不出户,今日要到亲眷人家去拜拜年。哥哥弟弟手相牵,东家留吃饭、西家排酒筵;临到走,还有二百压岁钱。
在北京,这一天要看望的人是亲密的世交或长辈的家属。初一拜年大多是礼仪性的,初二看望是实质性的,有了约定俗成首节日(有的城区叫“过二节”),给了来访者一个怀念故人,安慰在世之人的机会,并可以财物相赠,表达自己不忘亡人,不忘故交的情感。
初一送礼是以情代物,初二看望是以物示情,二者不同。
初一凌晨长辈可给晚辈压岁钱,但下属不能给上级送钱物,因有“恩赐”之嫌。
初二留客要吃一顿炸酱面,表示不忘先辈当年游猎或行军途中以酱为菜的生活。初二送礼忌单数。
女儿若初二回家,表明亲家之间“金兰契友”,或者说明女儿在夫家已当家,双方如同一家人,非常吉祥。
年初二禁忌:
回门时不能空手,且带给娘家的礼物,必须是双数,单数则不吉利。
祭财神忌语。旧时有登门售财神像者。不欲购者,只能回答已有,忌讳说不要。以避不祥。
河南大年初二是去看望舅舅,到初四才是女儿回门,这个风俗在不少地方是这样坚持,这和初二回娘家其实是一个概念,妈妈年龄大了,那么就由下一代代表爸爸妈妈去了。
位于福建省东北部的福安,有“初二不逛门”的民俗。大年初二,福安人基本上不去亲朋好友家逛门,如果一定要去,初一那天就要先去报到一下,第二天才能再去。许多外地的朋友不知道这个民俗,如果冒昧在初二这一天前往福安朋友的家里,虽不至于吃闭门羹,但是主人脸上却少了过年应有的热情和福安人好客的本性(闽东六县二市二区中仅有福安如此,全国其他地方更未听说)。这个民俗已存在四五百年!
在福安,大年初二,除了亲朋好友互不逛门外,还有一些习俗:一是各家各户不燃放鞭炮;二是不点香火;三是不奏礼乐;四是商家关门歇业等等,古代“国丧”的一切礼仪,在大年初二日均得到完整的体现。而且,历经四百多年的演绎,在各类通书上(福安的街面上也能买到各种版本的通书,大部分是外地风水、阴阳先生所著),和大部分正月的日子一样,虽然大年初二属于好日子,“宜办诸事”。但是福安人均视而不见地把大年初二列为一等一的忌日,“诸事不宜”,不仅喜事、大事均与此日无缘,而且在这一天,各家各户闭门不出。在福安,从除夕夜到大年初一,和全国各地一样贴春联、舞龙舞狮、张灯结彩、大放鞭炮、大宴亲朋,但到了初二这一日,却全城寂静,宛若另一个世界。初一的喧嚣与热闹似乎消失得无影无踪。家家户户都窝在家中看电视、打麻将,绝少出门。到初三日,全城则又恢复了初一的年味。
之所以形成这样的习俗,完整的传说是:明朝年间,倭寇作乱,屡犯闽浙海疆,有一年除夕夜,倭寇乘福安城关人民过年,疏于防范之际,里应外合,攻入城中,大肆杀戮,死伤惨重,城中大多家中均有亡故。因为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按习俗本应该热热闹闹的过年,可家里死了人要办丧事,怎么办呢?大家相约,第二天(初一)先把丧事搁在一边,等过了年第二日(也就是初二)再办丧事。于是大年初一那天,大家仍旧按往常一样,到亲朋家逛门拜年,第二天(大年初二)就闭门办丧事,家中没有丧事的也不出门,以免冲撞。三天后,也就是大年初五,尸体收敛,法事作毕,就上山埋葬。因此大年初二、初五福安人不互相逛门拜年的习俗就这样形成并严格遵守下来了。由此可见,“福安的初二”可说是全国迄今为止唯一的日寇侵华民俗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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