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被贩卖的女婴已经找到,但她们的亲生父母却拒绝领回孩子。而收养女婴的家庭对孩子疼爱有加,恋恋不舍。在人性与法律的冲突中,受伤最深的是孩子。
渴望孩子,花钱“领”回女儿
女儿的两周岁生日还有几天就到了,但阳城县人张某和妻子却愁肠百结,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否会回到原点。
结婚多年,张某一直渴望做父亲,却始终无法如愿。2008年10月上旬的一天,朋友给他带来了一个消息:“羊泉村人曹某说她亲戚有个女婴,刚出生40天,说是未婚生育的,想送人,你要吗?”
朋友的问话让张某迅速做出一个决定:收养孩子。他立刻跟妻子一起从县城赶到羊泉村,找到曹某家,见到了那个女婴。“那会儿天都很凉了,他们给孩子喝的是盒装的牛奶。我的心感觉很痛,突然有种想给这个孩子幸福的冲动。当时孩子的一只眼睛睁不开,我也不去想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只相信孩子跟自己有某种缘分。”
张某当时对这个孩子的来历,曾有过刹那间的怀疑,但这个想法稍纵即逝,最终,情感战胜了理智,他以17500元的代价,为自己换来一个女儿。
张某没有想到,这17500元会被5个人瓜分。
带着女婴回家后,张某夫妻精心抚养这个孩子。女婴给夫妻俩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笑声充盈着这个温馨的家。
如果没有那个匿名举报,也许,生活会就此进行下去,他们也是万千三口之家的一员。
今年2月5日,阳城县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称,寺头乡老孟村王辉(化名)等人有拐卖人口嫌疑。
实际上,在2009年6月8日,该局寺头乡派出所就接到类似举报:寺头乡老孟村邢某的儿媳妇小飞将一名女婴,从外地拐卖给寺头乡某村的李某。但警方立案后,因一直没有抓获小飞,案件被迫搁置。
今年3月25日,阳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办公室,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因拐卖妇女被判刑10个月,刚刚刑满释放8天的阳城县寺头乡人孙某。
原来,孙某和王辉是夫妻关系。孙某不仅交代了2009年6月8日群众举报的事实,同时还交代了今年2月5日警方收到的有关拐卖人口举报的具体情况。
孙某的到来,让一个特大跨省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分工明确,形成贩婴链条
听说丈夫投案自首,4月6日,王辉也到公安局,主动向警方交代,自己曾于2009年春季同小飞到浙江拐卖一名女婴后,又通过丈夫孙某将女婴卖到芹池镇南上村薛某家。
为尽快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小飞,侦查民警通过调查摸排等手段,获悉小飞可能隐藏在浙江东阳。
阳城警方立即赶赴浙江东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5月27日,在东阳市五马塘村将小飞抓获。
今年30岁的小飞,是贵州省兴仁县新马场乡人,几年前,被人拐卖嫁到阳城县寺头乡老孟村。嫁居阳城后,小飞发现老孟村及附近村民,很多人有想收养孩子的愿望。于是,她立刻挖掘出一条生财之路——贩卖婴儿。
贩卖婴儿,必须得有婴儿的来源渠道。小飞想到了在浙江打工的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老乡梁某,让其帮忙联系送养孩子的人家。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许多边远山区的人为了生男孩,以外出打工为幌子,成了超生游击队。同为贵州人,小飞对这一切非常清楚。
来浙江打工的贵州人,大都在东阳。梁某不辱使命,很快联系到了一个送养人。
2007年12月下旬,经梁某介绍,小飞跟姐姐小琴,通过贵州人杨某从老乡黄某夫妇手中,以4000元买了一个出生仅一个月的女婴。经孙某介绍,以17600元的价格卖给阳城县寺头乡前史山村的李某。第一桩买卖,小飞分得8000元,梁某分得2000元,小琴分得3000元,孙某分得600 元。
在暴利驱使下,从2007年12月至2009年7月,小飞姐妹与阳城县芹池镇芹池村人李某(女,43岁)、王辉(女,40岁)及该县寺头乡马寨村人马某(男,43岁),先后4次到浙江省东阳市,通过梁某(男,32岁)、杨某(男,33岁)等人联系,采用抱养、哄骗等手段,将4名出生仅一个月的女婴分别以4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带到阳城县,分别以1.7万至2.6万元不等的价格卖掉,从中获利64100元。
被拐4名婴儿中,即包括阳城人张某收养的女婴。
在随后的20多天里,在东阳警方的配合下,涉案嫌疑人梁某、王鹏、小琴、杨某在浙江东阳、浦江等地先后被抓获。
随着侦查及审讯工作的深入,侦查民警又在阳城县芹池、寺头等地将该团伙成员李某、马某、刘美、曹某等人抓获。历经半年,辗转数千公里,阳城县警方终于将这一11人特大跨省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彻底摧毁。
夫妻、姐妹、亲戚、老乡,以小飞、梁某为首的拐卖儿童团伙,形成了一种家族式、专业化、跨地域的犯罪网络。购买、运输、销售分工明确。
人性与法,造成尴尬伤感
案子破了,解救孩子的过程,对于办案民警来说,是一件既尴尬又伤感的事情。
拐卖儿童案件,必须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一方面确定孩子是否被盗抢,让被拐儿童早日回家;另一方面,公安部要求将被拐儿童及亲生父母的血样进行采集,做亲子鉴定。
办案人员通过讯问嫌疑人,在浙江找到了三对被拐女婴的亲生父母。
在浙江打工的王某,住在低矮潮湿的平房里,家里蚊蝇飞舞。“你们也看到我家的情况了,孩子回来我也没能力抚养。”已育有两个女孩的王某对办案民警说。
去年夏季,王某的妻子分娩,还是个女孩。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对于王某一家,生男孩是他们的目标。夫妻俩决定将女婴送人。
除了想尽快把孩子送出去,至于收养人是谁,对方条件如何?王某夫妻并不关心。
送养消息很快传到了梁某的耳朵里,梁某以5000元的价格,从王某夫妇手中接过了孩子。“如果我们给他们把孩子送回去,他们再卖一次怎么办?”办案人员带着复杂的心情离开了王家。
而梁某夫妻,如果不是办案民警光临,他们还不知道自己2009年3月送出的孩子,是被山西人收养。妻子已再度怀孕,5岁的大女儿在屋里跑来跑去。
远在贵州山区的黄某,2007年将女儿以4000元的价格“送人”后,2009年终于“如愿以偿”生下了儿子。
阳城警方委托贵州省镇宁警方对黄某夫妇进行血样采集。“我没钱,不去。”当警方让黄某去公安局采集血样时,他一口拒绝。
……
被拐孩子的亲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也明确表态不要孩子,4个孩子只能暂由养父母抚养。
如今,4个被拐的女婴中最大的3岁,最小的也已经1岁。她们在襁褓之中,就被辗转带到了陌生的地方。现在,她们已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她们不懂也不知道对自己疼爱有加的父母,是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 上一篇:忽视10个误区会让性不幸福
- 下一篇:明星父母花多少钱打造出一位潮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