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是高危孕妇
在妊娠期有某种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本人、胎儿或新生儿及导致难产,称为高危妊娠。
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
2、有异常妊娠病史,如自然流产、宫外产、早产、死胎、死产、难产(包括剖宫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性及遗传性疾病等。
3、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妊高征、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过期妊娠及母儿血型不合等。
4、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血液病(包括贫血)及病毒感染(如风疹、水痘)等。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及软产道异常等。
6、胎盘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触过放射线、化学性毒物或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8、患有盆腔肿瘤或有盆腔手术史。
由于高危妊娠可增加围产期母婴发病率和死亡率,故应引起特别重视。一般应由有经验的医师对高危妊娠进行监测。只要孕妇能与医生密切合作,绝大多数孕妇可安全度过妊娠及分娩期。
高危孕妇注意哪些事项?
高危孕妇首先要心理调整,良好的心境有利于母婴的身心健康;其次要积极配合医生,定期参加孕妇学校的培训班,树立平安产下宝宝的信心。
另外,孕妇需注意各种营养的合理搭配,积极纠正贫血并补充足够的维生素、铁、钙及各种微量元素和多种氨基酸。还要注意休息,卧床休息可改善子宫胎盘的血循环,孕妇取左侧卧位较好。对于胎盘功能减退的孕妇,要定时吸氧,要做到每日2次,每次30分钟。
最后一点就是预防早产。一旦孕妇出现早产先兆,如下腹阵痛、阴道少量流血,应立即卧床休息,并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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