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上关于孕妇整个孕期做多少次B超,意见很不一.有的人说,可以一个月做一次.有的人说整个孕期可以做三次,有的人说无所谓,什么时候需要做,就做.
其实这都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现在妇产科用的B超,输出的能量是很小的,而且不是长时间持续地对准某一处进行探测,超声检查的剂量也不会像放射线一样,具有累加的效应.所以即使多照几次,对胎儿和母体也不会造成伤害。
但是也不是说没有次数的限制,做很多次。只能说没有必要做很多次。首先是因为多花费了金钱,二是因为做多了,对孕妇的心理上造成压力。这对妊娠和分娩是不利的。
到底科学的做法是做几次呢?专家建议做4次就足够了。
第一次:在怀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时发现异位妊娠,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儿NT测量,结合孕妇血清血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度。
第三次:在孕18~24周,主要是检查胎儿发育情况,及诊断胎儿是否有致命性畸形。此次超声检查尤为重要。因为胎儿发育至这个时期,胎儿在子宫内所占的空间不太多,活动的空间较大,胎儿的活动较为舒展,超声可以通过多个观察角度观察到胎儿大部分的器官形态结构,筛查排除胎儿畸形。
第四次:在32~38周,排除在妊娠晚期才出现的胎儿发育异常,了解胎儿的位置、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断胎儿有无脐带缠绕、绕颈几周及绕颈松紧等情况。
但是也不能教条,只做4次。如果孕妇有高危等因素或其他的合并症比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有不良生育史,或有阴道流血、胎儿发育异常等情况的,则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及时进行超声检查以确保胎儿和孕妇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