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走进‘田婆婆’进行中药洗浴,我儿子的噩梦就开始了。”西昌的刘建琼说,2009年8月底,刘建琼将儿子周子礴带到西昌市龙眼井街邮政苑田婆婆洗灸堂进行中药洗浴,该店由杨炯和谭晓春夫妇经营。刘说,杨炯查看后说长在周子礴颈部的几个红点是湿疹。杨炯就给孩子熬煮田婆婆洗灸堂配置的专用湿疹药包让其进行洗浴,之后又擦拭了田婆婆自制的专用湿疹膏。
在洗了两次之后,杨炯提出要给孩子采用田婆婆洗灸堂祛除身上湿毒的方法,用纱布裹鸡蛋白、银手镯和中药,沾上药水擦拭孩子的全身。杨炯说,这种方法可以祛除孩子身上的湿毒、湿热,但也有可能导致孩子其他的部位长出湿疹,“但将它发出来以后湿疹就会好得更快”。
当晚,周子礴全身冒出了大量的红点并有轻微的红斑出现。“当时还以为是正常的,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刘建琼说,次日孩子身上大量的红点变成了小脓疱。她带着孩子去给杨炯看,对方依然说是正常的,并又给孩子进行了湿疹药浴,涂抹了田婆婆的湿疹膏。
当月26日刘建琼到海南去学习7天,杨炯给了刘建琼一盒田婆婆的湿疹膏,“他嘱咐我每天要给孩子擦两次,7天以后再接着洗药浴。”,随后,刘建琼出完差回到西昌,看见孩子全身皮肤已经溃烂了,长满了脓疱。刘建琼赶紧带着孩子又去了杨炯的店洗浴。然而,孩子身上的脓疱越来越大,情况更严重了。
“经过协商,杨炯同意双方一起带孩子到华西医院治疗。”刘建琼介绍,入住华西医院皮肤科后,9月5日,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周子礴被诊断为“脓疱型银屑病”。“医生说导致此病的病因有很多,现在无法确定病因,此病具有反复发作的特点,不能治愈,会终生服药治疗,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关节变形、肝肾功能衰竭直接威胁孩子的生命安全,同时还会严重的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刘建琼称自己和亲朋好友辗转昆明、重庆、成都等地,花费数十万调查有关“田婆婆”洗灸堂的证据。
“田婆婆专用湿疹膏、田婆婆洗灸堂小儿沐浴散属于三无产品,就是这个药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据刘建琼提供的田婆婆洗灸堂统一印制的名片以及宣传资料上显示:主治小儿感冒、湿疹,产妇风湿、头痛等症状。去年12月底,刘建琼向当地工商、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展开调查。12月28日,西昌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后书面作出认定:经过实物认定,田婆婆洗灸堂专用湿疹膏属于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产品。
12月21日,省药监局向凉山州药监局发出《关于调查核实田婆婆专用湿疹膏、田婆婆洗灸堂小儿沐浴散有关情况的函》。凉山州药监局随即就此事展开调查取证,并书面发函请求成都市新都区药监局协助调查。成都市新都区药监局在经过对新都区新繁镇田婆婆洗灸堂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后于今年3月2日作出回复:原“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田婆婆洗灸堂”已经注销,在此基础上2009年7月注册成立了成都市祥云田婆婆洗灸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田向军,成都市祥云田婆婆洗灸堂有限公司和新都区新繁镇田婆婆洗灸堂均无药品生产、经营资质,其经营范围仅为“公共浴室”。
该份调查报告显示:执法人员在“新都区新繁镇的田婆婆洗灸堂”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小儿沐浴散”和“湿疹膏”,但发现了标为洗浴一号至五号的中草药包。田向军确认,洗浴一号至五号即是“田婆婆洗灸堂销售代理合同”中的沐浴散,由成都市祥云田婆婆洗灸堂有限公司配制、销售,且配制、销售行为不在新都区。
由于成都市祥云田婆婆洗灸堂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武侯区,凉山州药监再次书面发函请求成都市武侯区药监局协助调查。3月5日,武侯区药监局回复:成都市祥云田婆婆洗灸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田向军的妻子尹帮辉称,确实与西昌田婆婆洗灸堂签有代理合同。武侯区药监局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湿疹膏”等药品。尹帮辉称其公司未向其他加盟商提供过“湿疹膏”等药品。同时也不能确认西昌田婆婆洗灸堂是否完全使用自己公司提供的洗浴“粉粉”。
4月27日,省药监局作出批复:对田婆婆洗灸堂西昌店使用“小儿沐浴散”、“湿疹膏”的行为,可按假药处理。“田婆婆洗灸堂的‘小儿沐浴散’具备药品属性,但是它没有取得批准文号就生产,并在销售使用中获利,属于假药,所以我们当时对此进行了认定,按假药处理。”昨日下午,省药监局稽查总队副总队长于涛介绍,田婆婆洗灸堂小儿沐浴散等物品标明了主治、预防的属性具备药品性质,而药品生产必须取得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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