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落地后,生育二孩就成为很多家庭的大事。但对于“糖妈妈”而言,生二孩却还要面临更多的风险。小编对于两类女性——本身就患有糖尿病以及生育一孩患有妊娠糖尿病、产后正常的女性,要做好妊娠前咨询评估工作,以免发生各类并发症。
糖尿病是否会遗传给下一代
很多“糖妈妈”在备孕时都来咨询,担心糖尿病会遗传下一代。目前已知单基因突变所致的糖尿病(如MODY和线粒体基因突变糖尿病)具有较高的遗传性,但大多数人的糖尿病是2型和1型,其发病与遗传因素、环境因素、免疫因素等多种因素有关,而且遗传的不是糖尿病本身而是糖尿病的易感性。换句话说,糖尿病患者的后代未必一定会得糖尿病,但患病的几率确实要比非糖尿病患者的后代大一些。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糖尿病,其后代发生糖尿病的几率会更高。糖尿病不是不治之症,不需太过惊慌,因此也不建议孕前和孕期对胎儿是否罹患糖尿病进行产前诊断。
糖尿病妈妈怀孕面临的风险比普通人大得多,糖尿病的病情较重或血糖控制不良者,母儿近、远期并发症仍较高。近期并发症包括:自然流产、妊娠期高血压病、酮症酸中毒、感染、早产、羊水过多,死胎、死产、胎儿生长受限、巨大儿及手术产率增加、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等。远期并发症包括:后代的肥胖、DM、高血压、冠心病等危险性增加;母体远期糖代谢异常,II型糖尿病发病率增加。
糖尿病妈妈也不用过分恐慌,只要糖尿病妇女在怀孕前和怀孕期间血糖一直控制满意,且无心、脑、肾、眼及其他严重的并发症,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是完全能够实现的。在正常血糖水平的环境中,受精卵能生长发育,也能预防胎儿畸形及降低流产、早产、死胎、巨大胎儿的发生。
妊娠前明确是否患糖尿病及危重程度
“糖妈妈”备孕二孩包括两类群体:一类是本身就有糖尿病、糖耐量受损(impairedglucose tolerance,IGT)或空腹血糖受损(impairedfasting glucose,IFG,即糖尿病前期)的妇女;另一类是因怀孕一孩期间患有妊娠糖尿病,产后正常的“糖妈妈”。这两类人群都需要做好计划二孩前的妊娠咨询工作。
对于第一类人群,应详细了解妊娠可能对病情的影响,包括:孕前控重;妊娠前及妊娠期需积极控制血糖的标准;孕期高血糖和低血糖的诊断和预防;孕前和孕期营养、运动、血糖检测和药物治疗的调整等。
那些本身就需要药物治疗的糖尿病女性,计划怀二孩之前,一定要同产科和内分泌科医生一起评价糖尿病的危重度,是否存在并发症,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diabetic retinopathy,DR)、糖尿病肾病(diabetic nephropathy,DN)、神经病变和心血管疾病等。已存在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女性,怀二孩时妊娠期症状可能加重,需在妊娠期检查时由产科和内分泌科医生共同重新评价。
而对于第二类人群,也就是怀孕期间患有妊娠糖尿病,产后正常的“糖妈妈”。其在此妊娠发生GDM(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性为30%~50%。产后1年以上计划妊娠者,最好在计划妊娠前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或至少在妊娠早期行OGTT。如血糖正常,也仍需在妊娠24~28周再行OGTT。
由医生决定能否怀孕并选好生育时机
对于本身有糖尿病并发症的“糖妈妈”,在备孕前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检查项目包括:空腹和餐后2小时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甲状腺功能、尿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压、心电图、眼底检查等等,然后由内分泌科和产科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只有符合条件者方可怀孕。此外,在孕期也要注意各项指标的评估:
明确妊娠时进行一次眼科检查。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或明确妊娠时应进行一次眼科检查,检查是否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DR),并由医生评价可能加重或促使DR进展的危险因素。此外,妊娠期间也要密切随访眼底变化,直至产后1年。妊娠前及妊娠期良好的血糖控制,可避免病情发展。
患有糖尿病肾病的患者不建议妊娠。对于患有糖尿病肾病(DN)的患者,妊娠可造成轻度糖尿病肾病患者暂时性肾功能减退,肾功能不全对胎儿的发育有不良影响。而对于较严重的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妊娠或可对肾功能造成永久性损害。因此,不建议这部分患者妊娠。
仔细评估其他并发症的发病可能。除了DR、DN外,糖尿病还有其他并发症,如糖尿病神经相关病变包括胃轻瘫、尿潴留及体位性低血压等,都可进一步增加妊娠期间糖尿病管理的难度。此外,妊娠前,糖尿病患者也要仔细检查心血管疾病,计划妊娠的糖尿病妇女的心功能应达到能够耐受运动试验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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