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儿童康复服务中心教师,却对4岁的女童施虐,致孩子头撞地造成重伤。这是发生在广州市番禹区的一件恶性虐童事件。
番禺区残联:敦促涉事单位配合调查
根据番禺区子惠康复中心的官方介绍,该机构为民办非企业机构,是在民政局注册,主管部门为广州市番禺区残联。不过,番禺区残联昨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表示,根据最新政策,省内所有民非企“业务主管单位”已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区残联只是作为子惠康复中心的业务指导单位。
据介绍,区残联在9月27日从媒体报道获悉此事,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调查该事件真实情况的同时,敦促该中心积极参与患儿的救治工作,同时要求全力配合公安、检察机关的有关调查。
区残联同时指出,子惠康复中心是依法依规登记成立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非企,是否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应该由司法部门裁定。
身为儿童康复服务中心教师,却对4岁的女童施虐,致孩子头撞地造成重伤。10日,广州番禺区法院对许某某虐童一案公开审理。
“三个多月了,孩子仍躺在病床上,医生说治好的希望渺茫!”孩子的母亲一直在庭下低声哭泣。坐在审判庭上的许某某也泣不成声,“我不是故意要伤害她!”
许某某是广州番禺区某儿童康复服务中心教师,该中心属民办非企业机构,主要为“需要帮助的自闭症、孤独症和学习障碍的人提供帮助”。今年7月2日上午10时许,许某某在该服务中心上课期间,因4岁的女童小邱做运动不配合,许某某先是拉起她的双手将其凌空吊起,并快速向后甩在地上,而后又拉起她的双脚原地做360度翻转,致小邱的头部撞在地上昏迷不醒。
经法医鉴定,小邱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事发后许某某被拘捕,她如实供述了自己对小邱的体罚行为。广州番禺区检察院认为,许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许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表示因一时心急伤害到被害人,对这件事情感到很后悔。
公诉人认为,鉴于许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许某某交待自己犯罪事实时曾称,在康复中心里,遇到孩子不听话,老师动手打几下是常有的事,但没想到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对此,小邱的父亲邱先生表示,该中心管理混乱,这次施虐的许某某,明明当初应聘的只是保育员,培训一个月后却当了老师。“我的孩子被摔成重伤后,他们说会负责到底,但当我们提出想看当时的视频,他们却说都找不到了!”
邱先生说,他们将会和律师商量,另案起诉该康复中心。
(责任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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