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理论主张适当对胎儿进行运动刺激,以激发胎儿运动的积极性,促进胎儿的身心发育。研究结果表明,凡是在子宫内受过运动训练的胎儿,出生后翻身、爬行、坐立、走路及跳跃等动作的发育均明显早于一般孩子。
运动训练可于妊娠3~4个月开始。训练时孕妇应仰卧,全身尽量放松,先用手在腹部来回抚摸,然后用手轻戳腹部的不同部位,并观察胎儿的反应。开始时动作宜轻,时间宜短,几周后,胎儿就逐渐地适应了这种训练方法,能积极做出一些相应的反应。这时,可稍延长训练时间,每次以5分钟为宜。
到了妊娠6个月以后,可以轻轻拍打腹部。到妊娠7~8个月训练高峰时,每次也不宜超过10分钟。
运动训练时,手法一定要轻柔,一定要坚持每日进行。另外在妊娠早期和分娩前期都不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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